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来源:新华社
11月14日下午,印尼巴厘岛,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关系间的这场互动吸引全球目光。
与无数报道、关注这场会晤的媒体相比,能来到会晤现场的记者无疑是幸运儿。当天,在提前两个多小时候场时,中新社记者在现场看到,国际各大媒体记者早早齐集于此,不少媒体还开启直播模式,动态播报这场世界级会晤进程。
这次会晤的地点在中国代表团的驻地。17时23分许,拜登车队来到巴厘岛努沙杜瓦湾的海滨酒店穆丽雅。美国代表团下榻的君悦酒店距此约10分钟车程。
17时36分许,拜登步入会见厅所在大楼,他快步向习近平走来,两人相距还有五六步时,拜登首先伸出右手。在快门声中,习近平和拜登在八面间隔排列的中美两国国旗前站定,进行了长时间的握手。为更好拍摄这一重要时刻,现场记者各出奇招,大声呼喊以吸引两国领导人的注意。为配合记者的工作,习近平和拜登又一次面向镜头站定合影。
此前,习近平和拜登多次会面,俩人相识已久。自2021年以来,双方已经五次通话或视频会晤。两国元首的这次握手背后,创下多个“首次”:中美元首三年来首次面对面会晤,拜登总统执政后两位领导人首次面对面会晤,中美各自完成今年国内重大议程后两国最高领导人的首次互动……
这次跨越大洋的握手也饱含世界对中美关系的期待。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和最大发达国家,中美两国能否处理好彼此关系,攸关世界前途命运。
当地时间11月14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会晤。来源:新华社17时42分许,两国元首移步到会谈厅,正式开始会谈。室内,一排排枝形吊灯下有两列长桌,每边有9个座位。中方陪同人员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丁薛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何立峰等。随行参会的美方人员有国务卿布林肯、财长耶伦、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沙利文、美国驻华大使伯恩斯等。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称:“坐在这个桌前的人,将在管理中美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两国元首致开场白环节,拜登首先发言。他说:“我们有责任展现中美之间有能力管控分歧,避免竞争变为冲突,并在紧迫的全球性问题上设法开展合作。习近平主席,我期待着如从前那样持续的、开放的、坦诚的对话。”
习近平在开场白中特别提到“我们今天的会晤举世瞩目”,并直言,当前,中美关系面临的局面不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也不符合国际社会期待。他说:“我愿同总统先生就中美关系的战略性问题及重大全球和地区问题,一如既往地坦诚深入交换看法,我也期待同总统先生共同努力,推动中美关系重回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造福两国,惠及世界。”
简短的开场白后,媒体记者离场,会晤进入闭门阶段。根据官方披露的新闻稿可知,在随后的长时间会晤中,两国元首谈到了各自内外政策、中美关系、台湾问题、各领域对话与合作、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等五方面议题,覆盖了两国关系最重要的方面和当前最紧迫的地区和全球性问题。
时针指向20时48分许,会谈厅的大门打开,拜登一行离开中国代表团驻地,本次中美元首会晤结束。双方进行了约3小时12分钟的会晤,超过事先商定的时长,而且会晤使用的是同声传译。
围绕这场会晤能否实现中美关系的稳定,国际媒体随即展开了铺天盖地的分析和跟踪报道。按照美方的说法,会晤为中美关系“建立地基”。中方则认为,会晤达到了深入沟通、明确意图、划清红线、防止冲突、指明方向、探讨合作的预期目的。(完)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