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为东魏、北齐邺城宫城区发掘出土遗物。 中新社发 邺城考古队供图
邺城遗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西南部,分邺北城和邺南城两部分。邺城曾为曹魏、后赵、冉魏、前燕、东魏、北齐六朝都城,是中国古代都城规划肇始地,在中国古代都城建设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
资料图为东魏、北齐邺城宫城东北角平面图。 中新社发 邺城考古队供图据介绍,邺城考古队自1983年起在邺城遗址持续进行考古工作,2022年度田野工作围绕探索东魏、北齐宫城区和核桃园北齐佛寺平面布局展开,主要开展了宫城区北部勘探与发掘、核桃园北齐佛寺勘探与发掘两项。
图为2022年10月25日,东魏、北齐邺城宫城东北角发掘现场。 中新社发 邺城考古队供图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沈丽华称,2022年度工作重点最初集中于宫城东北角,后扩展至宫城西北角。经发掘确认,宫城东北角由两道宫墙组成,中间形成夹道。内侧宫城墙宽约1.8米—2.3米,墙体内侧包砖,外侧涂抹带红彩的白色墙皮。外侧宫城墙宽约2.45米—2.5米,由南北两段组成,南段与内侧墙体结构相似,北段未见包砖,内外均涂抹白色墙皮。宫城西北角破坏略为严重,但第二道宫墙也得以确认。
沈丽华表示,东魏、北齐邺城宫城墙采用复墙形式,是汉唐时期都城遗址中经考古发掘首次确认的重要实例,对于探索东魏、北齐邺城宫城布局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意义,也为邺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展示与利用提供了重要考古基础。(完)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