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PPI比上年上涨4.1%******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统计局12日公布,2022年12月,中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0.7%,降幅比上月收窄0.6个百分点。2022年全年,中国PPI比上年上涨4.1%。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董莉娟表示,受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走低影响,2022年12月PPI同比降幅收窄。当月,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下降1.4%,降幅收窄0.9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同比上涨1.8%,涨幅回落0.2个百分点。
主要行业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降幅收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涨幅回落;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涨幅扩大。
从环比看,2022年12月,PPI由上月上涨0.1%转为下降0.5%。
具体而言,国际原油价格下行带动去年12月中国石油及相关行业价格下降,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下降8.3%,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下降3.5%。此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由上涨0.3%转为下降0.2%;医药制造业价格由持平转为上涨0.2%。
展望2023年,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预计,中国内需逐步恢复将从下游支撑PPI增速。随着核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枢回升,下游需求将向上传导,优先支撑食品、耐用消费品等生活资料价格企稳,并逐步传递至生产资料。
温彬同时指出,中国房地产投资有望由深度回调转为低位企稳,将对生产资料形成一定支撑。随着疫情逐步好转,以及各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政策开始落地见效,中游建材相关生产资料价格将获得一定支撑。(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