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文化和旅游部:丰富元旦春节期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023年两节临近,有关部门已为广大群众准备好丰盛的文化大餐。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元旦春节期间将要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情况。
乡村“村晚”将开启全国百姓“新春大联欢”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副司长朱渤介绍,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将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村晚”系列活动。今年“村晚”大幕12月30日拉开。广大农民群众将自编、自导、自演各类节目,展示家乡独具特色的风俗年景;承载乡音、凝聚乡情,传承优秀乡土文化;展现新时代新农村的新面貌,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明乡风建设。考虑到疫情影响,各地届时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线下活动的规模和参与人数。
除了线下“村晚”活动,云上“村晚”也将精彩纷呈。国家公共文化云、央视频等多媒体平台将持续打造云上“村晚”专题,让广大群众在关注身边“村晚”的同时,可以足不出户一站式全景式欣赏各地的“村晚”,云游各地乡村,随时随地欢聚“云村”。其中,2023年1月14日,《我的“村晚”我的年》融媒体直播节目将以“主会场+各地联动接力展播”的方式,汇聚全国多个地区特色“村晚”,将“村晚”舞台从演播室延展到大江南北,带领广大观众云上看“村晚”、云上游乡村。
线上线下共享“非遗年夜饭”
春节也是各地广泛开展非遗传承实践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李晓松介绍,与春节相关的龙舞、狮舞、年画、剪纸、灯会、庙会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共有200多项。文旅部将鼓励各地利用剪纸、年画、灯彩等非遗项目,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鼓励群众参加舞龙、舞狮、灯会、庙会等节日活动。
另外,2023年1月14日(腊月廿三)至2月5日(正月十六),文旅部将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支持网络平台集中展播非遗年俗视频,并在小年、除夕、大年初一、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赶大集买年货”“晒团圆年夜饭”“舞动中国龙”“点亮中国灯”等话题讨论、直播活动;发动年俗非遗项目所在地的非遗保护机构、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用镜头记录年俗非遗传承活动,在网络平台直播或视频展播,让人民群众“云端”感受欢乐、喜庆、祥和的中国年氛围。
其中,抖音将发起“非遗过年dou来播”话题活动,设置“舞动中国龙、欢度家乡年”板块,通过主题直播、科普短视频、特效贴纸、知识问答以及新年许愿寄语等方式,提升活动丰富性;快手把民间闹新春活动中的舞龙、舞狮、社火等民俗庆典表演作为主体,将通过短视频、直播、用户互动等方式,在春节期间展示各地的特色文化;哔哩哔哩将发起“金狮献舞迎万家——祥瑞直播家乡年”话题,邀请站内up主围绕活动主题制作优质视频内容;微博将设置“非遗盘点”等栏目,通过科普年俗非遗、征集非遗作品、发起特色活动投票的形式开展年俗宣传;酷狗音乐将上线主题歌单,开展国风音乐和春节音乐直播等,以专区、直播、歌单等作为传统年俗的创新表达和传播方式。
将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送到群众身边
两节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赏年画过大年”为主题的新年画联展活动。目前,主办方共征集到农民画、木版年画等新年画作品1068件,将从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线上线下展览展示活动。各级文化馆(站)、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举办系列优秀新年画作品的线下展览、公益讲座、互动体验、交流展示等文化活动。国家公共文化云等线上平台将举办“赏年画 过大年——云上年画展”,通过“赏年画”“讲年画”“绘年画”“寻年画”“乐年画”等栏目,展示优秀新年画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互动交流活动。
今年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上开展的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共评选出30多个群众文艺获奖作品。朱渤介绍,文旅部将在全国开展“大地情深——全国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活动”,让广大群众共享群众文化发展成果。同时,文旅部将组织协调各省以“大地情深”为品牌,组织当地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进行基层巡演,将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送到群众身边。其中,春节期间,江西将结合“百姓大舞台”开展“千乡万村闹新年”“百馆千万场 服务来共享”等文化惠民活动,海南将在全省开展“春风村雨”文化惠民活动。(光明日报 记者 韩业庭)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